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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凝聚法检共识 构建共赢机制

【字号:    】        时间:2022-05-16      

    本网讯(通讯员 赵灵韵 吴馨雨)继襄阳市首个“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启用后。近日,老河口市法院、老河口市检察院经充分协商后,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 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全力打造司法权制约监督新机制,共同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实施办法》共32条,从健全完善刑事审判、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执行工作监督配合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落实、协同建设、信息共享、诉讼卷宗调阅、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机制等方面,就进一步加强法、检两家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助推构建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作出详细规定。
  《实施办法》针对法律监督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反馈机制等提出举措,更全面、更具可操作性。
  “强化重点案件的监督。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推进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市法院定期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清单抄送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应认真核查并及时将意见反馈市法院。”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的协作配合。市法院定期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通报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应及时反馈意见。市法院每年至少邀请市检察院参与一次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市检察院应安排专人参与。”
  
  《实施办法》不仅对监督制约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在加强法、检两家协作配合、凝聚合力方面也有了深层次的探索。
  “积极推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市法院、市检察院协同推进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共同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提升法检队伍专业素养。探索建立法检相互派员跟班学习制度,健全法官与检察官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制度,利用各自资源和本系统大讲堂,互邀授课等多种形式,组织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学习交流分享,统一司法理念,保障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以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为出发点,适时开展法律文书互评,角色互换体验、模拟庭审等,锤炼法官、检察官司法技能。”
  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法、检两院凝聚共识,共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是新时代法检关系的最好诠释。下一步,老河口市检察院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等理念,不断同老河口市法院深化协作,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建设,携手打造新时代法检协同发展的新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