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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融合式能动督察,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质

【字号:    】        时间:2024-08-21      

   本网讯(通讯员孔繁玥、曲海勤)近年来,老河口市检察院积极顺应新时代检务督察工作新要求及检察履职办案模式新变化,主动探索检务督察与检察业务工作履职融合点,开展能动监督,打造对人对事对案监督全覆盖、全融合的能动督察新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以服务大局为融合点,强化内部监督工作刚性
  围绕中心工作抓督察。以党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本院党组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为督察重点,适时开展决策督察、专项督察和回访调研。如针对巡视巡察、政治督察等发现的问题,检务督察实施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问题全面销号。
  围绕重点问题抓督察。每月对“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检务政务管理不到位、案件请示汇报不规范等事项,制发检务督察令,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相关问题,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围绕数据赋能抓督察。主动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司法行政、交通管理等单位开展数据对接,动态获取信息。如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活动中,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检察干警及离退休人员是否涉嫌酒醉驾及其他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覆盖查询。通过开展自查和专项核查,研判廉政风险,精准开展防控。     
  以“襄检云治”为融合点,助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
  利用“襄检云治”平台将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和“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深度融合,对社会公益服务进行全流程监督。
  把好社会公益服务“入口关”。联合案件管理每月对启动社会公益服务案件是否符合条件逐一核对,对认为不宜启动社会公益服务的案件发送审核建议书,确保公益服务适用合规。
  监督社会公益服务实效性。对社会公益服务开展情况远程监管,提醒检察官及时查验犯罪嫌疑人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服务,并联合人民监督员进行随机走访,查阅数据台账及服务类型记录,通过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检察官是否存在不当行为,防止出现廉政风险。
  做好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督察。依托“襄检云治”平台,对检察听证工作开展专项督察。2023年以来,开展现场督察、联合督察20余次。通过凝聚内外监督合力,既保障检察听证的规范性,又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以联合监督为融合点,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
  完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加强与案件管理工作衔接配合,紧盯办案风险点,联合开展涉营商案件交叉督察评查、办案影响以及风险研判督察评查,逐案分析排查,规范办案行为,防控办案风险。针对流程监控问题,联合制发督办提醒,督促整改案卡填录等问题。
  加强联合深度,提升监督质效。与案管部门建立案件办理联合督办机制,形成内部监督闭环。对未及时审结案件进行督办提醒,要求承办人提高办案质效。自督办机制建立以来,业务部门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强化结果导向,增强监督刚性。强化考评引导,设置负面评价考核指标。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检务督察通报等与业务部门的绩效考评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职级晋升等重要参考依据,有效提高内部监督的刚性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