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杜天喜 许琪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襄阳市检察院依法对老河口市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工作,选派襄阳市检察院、老河口市检察院干警组成巡回检察组。

9月14日,巡回检察组在老河口市看守所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巡回检察组副组长、老河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汪东升主持。巡回检察组副组长、襄阳市检察院驻襄阳市第一看守所主任冯伟臣宣读了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并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了解读。老河口市公安局副政委陈瑾代表老河口市看守所向巡回检察组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
巡回检察组组长,老河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指出:一要提升思想认识,凝聚巡回检察合力。做实做细巡回检察各项工作,更好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要点。真找问题、找真问题,推动深层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刑事执行工作健康发展。三要严守工作纪律,实现双赢共赢。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及疫情防控要求,秉承刑事执行和法律监督双赢共赢理念,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
老河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德富对巡回检察工作表示欢迎、支持,并对看守所配合巡回检察组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正确认识巡回检察,进一步消除监管隐患,提升监管水平,实现双赢共赢;二要全力配合巡回检察,主动接受检察监督,进一步防范监管风险,做好在押人员教育转化;三要做好问题整改,对巡回检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确保立行立改。
动员会后,巡回检察组对驻所检察室、看守所食堂、提讯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实地检察。下一步,巡回检察组将严格按照上级院巡回检察工作相关要求,全面认真履职,确保巡回检察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