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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检察院2021年1至12月主要办案数据报告

【字号:    】        时间:2021-12-24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6人,不捕80人。共决定起诉265人,不起诉90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共50人;排在第二位的是交通肇事罪,共27人;排在并列第三位的是盗窃罪及故意伤害罪,均为23人;排在第五位的是寻衅滋事罪,共17人。 

  (二)案件比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04。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2021年1至12月,在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52件308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3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84人。 

  (四)刑事诉讼监督 

  共办理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案件257件。其中,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罪漏犯12人,书面监督纠正违法37件次。办理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200件,相关问题均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强制医疗活动违法问题向执行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对2名在社区矫正期间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人员提请收监执行,纠正“纸面服刑”违规案件6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0件。其中,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5件,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和解等途径,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4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49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3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6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6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 

  四、未成年人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捕1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人,不起诉4人,审结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227次,开展社会调查45次,开展一般预防活动14次。 

  (四)检察建议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发出检察建议10件,采纳4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11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开展司法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10.6万元,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公开审查12件。 

  六、专项工作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人,决定起诉9人。 

  (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批捕涉营商侵害市场主体案件9件10人,起诉7件15人;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监督案件10件,其中涉营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89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3件,副检察长办理262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79件,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5件。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议题共6件。 

  七、 检察技术 

  2021年1至12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共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36件、技术协助95件、勘验检查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