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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建设工作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3-12-27      

  2023年以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狠抓过硬队伍建设,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现将我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积极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和布置全年任务,开展工作中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传达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等工作要点,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5次。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学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14次。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参加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就《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党内法规进行学习讨论。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活动组织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领导班子还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今年己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共16次。
  (三)加强法治宣传宣讲。在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抓好重点工作,根据本院实际,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抓好本院法治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民法典等内容,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等活动,引导干警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搭建“春笋”基层法治宣讲平台,与各乡镇政法办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法治宣讲、座谈走访30余场次。积极参与市妇联“彩虹行动”、团市委“希望家园”、市关工委孤困儿童暑期夏令营等活动,进一步浓厚未成年人保护氛围。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巡讲主题月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优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学生的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三是“订单式”普法宣传,全方位构建学法懂法守法体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针对近期案发类型、群众诉求等,老河口检察院在企业、社区等地开展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与您同行”专题普法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寄递安全主题宣讲会等各类普法100余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办案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如检察长在孟楼镇朱家寨村主持召开朱某某非法狩猎案公开听证会;检察长就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野生动物保护站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旁听庭审。
  二、发挥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检察作用
  在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我院坚持依法治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
  (一)持续探索“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做优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帮助其真诚认罪悔罪,有效破解了轻罪人员回归社会的社会治理难题,极大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持续推进社会公益服务集中点工作,不断细化社会公益服务效果评价和日常监督管理,借助智能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管,提升监管质效。深化与我市妞妞爱心协会、向阳花志愿者等社会公益组织及民政部门合作,结合基层养老、敬老等需求,打造多元化、特色化、本地化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襄阳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公益服务集中点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参会代表实地观摩我市相关做法。完善犯罪预防和惩戒体系,探索建立被不起诉人跟踪联系机制,在检验社会公益服务成效的同时,努力降低其再犯可能。今年来,我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并考察合格115人,总服务时长8050小时,至少节约社会治理成本13.2万元。三年来,我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并考察合格319人,总服务时长22320小时,至少节约社会治理成本36.82万元。该项工作在襄阳市委、襄阳市政府主办的“政法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特别节目上专题讲述,工作经验在全省试点推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和推广,并被确定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
  (二)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秉持“厚爱激励+严管督办”原则,给予涉嫌犯罪的企业改过机会,依法办理企业合规案件4件,其中适用检察建议模式3件,适用合规考察模式1件。探索“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双推进,建立涉案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合规整改关联机制,采取企业合规效果与涉案人员社会公益服务双考察,不断优化合规监管模式,有效防范纸面合规、虚假整改。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由检察环节向侦查和审判环节延伸,在侦查环节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1件。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法律政策问题。相关做法在第32届中国犯罪学年会、湖北省刑法学2023年年会交流,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得第九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一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法问题”征文三等奖。办理的河南某电源有限公司合规整改案例入选湖北省检察院2023年第一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今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三)竭力办好民生实事。深化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及“为民解难题,攻坚淬党性”活动部署,践行“四下基层”,以党建活动为载体,与市农业农村局、湖北雪飞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宏义律师事务所、市特殊教育学校、仙人渡镇钟家寨村等单位开展联合支部主题党日10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结合检察办案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13人。依法妥善处理信访158件,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群众司法诉求,办理司法救助13件,发放救助金14.1万元,联合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多元救助3件,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5个,驻村工作队员被评为“优秀驻村队员”。深化诉源治理,抓好“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结合上级要求,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项目,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公益诉讼检察更加规范。聚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在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磋商2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相关问题整改。积极参与“共同缔造”,办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案件37件,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水质监管,2000余户村民用上“放心水”。凝聚公益保护共识,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办理志愿者通过平台移送的案件13件,效果良好。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涉罪线索移送流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作用,规范涉罪线索移送流程,实现备案、审查、移送、立案全流程覆盖。畅通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渠道,实地走访“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对其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针对未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对市直单位考核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向市委汇报,争取领导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老河口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抓重点、攻难点、增亮点,为老河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是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凝聚奋进力量。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大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细则》,以更高标准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凝聚前行力量。对标市委和上级决策部署,统筹“四大检察”全面发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日常监督办案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优化轻罪案件办理作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完善“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老河口。
  三是高水平践行司法为民,凝聚法治力量。增进民生福祉,以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司法服务保障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控申检察整体入驻矛调中心优势,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办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提高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能力,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实,高质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