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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乐伟检察长在老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报告检察工作

【字号:    】        时间:2020-12-29      

  
  12月28日,在老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就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该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办理各类案件1545件。今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不断强化职责使命担当
  
  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9人,审查起诉324人。依法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涉枪涉爆、抢劫强奸、制贩毒品等严重犯罪21人,提起公诉21人。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批捕各类经济犯罪7人、起诉11人。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理的某公司拖欠27名农民工工资案,经多方努力,目前已全部兑付完毕。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监督侦查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立案1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对收到的100件群众信访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力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各尽其责,全体党员自觉落实“双报到”要求,与社区(村)工作人员携手筑起疫情防护的“红色堡垒”,累计参与疫情防控1600余人次,无一人感染,捐款捐物合计3万余元。在战“疫”的同时,同步推进检察工作。提前介入涉疫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1件1人;切实加强对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在“战疫”中5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4人被评为“抗疫”最美家庭,3人“抗疫”事迹荣登“学习强国”平台。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共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3人,提起公诉9人,已返还被害人12万余元。针对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生活饮用水不达标、大气污染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17份,立案审查3件,批准逮捕相关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5人。坚持应救尽救原则,救助贫困户11户,发放司法救助金5.4万元。办理陈某司法救助案时,了解到陈某年事已高且腿部受伤无法到院申请,院领导多次冒着严寒前往其家中帮助办理申请材料,并上门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陈某手中。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检察长带头到包保联系扶贫点方营村开展走访调研,驻村干部积极投身方营村开展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问题。扶贫村第一书记被评为“优秀驻村帮扶干部”。
  
  全力以“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主动与市工商联对接,会签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细化服务措施,9个内设机构与全市25家重点企业建立包保服务机制,提供法律咨询20次,收集司法诉求20余条,收到涉企案件线索4件,向企业推送复工复产政策、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10余次,开展送法进企业5场次。了解到我市某纺织公司因拖欠湖北泰峰实业有限公司货款,被钟祥市法院查封冻结银行账户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后,我院主动联系钟祥市检察院,跨区域转达纺织公司化解矛盾诚意、协调双方反复磋商,并前往钟祥市组织双方当面和解,钟祥市法院当天作出解封和准许撤诉裁定,纺织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工人工资得以发放。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审结涉黑案件2件25人,涉恶案件1件7人,所有涉黑恶案件均按照“六清”要求清结完成。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检察环节追加认定黑恶犯罪1人,未予认定9人。强化“打伞破网”,向监察机关、扫黑办等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0条。坚持“打财断血”,准确、全面清查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对所有起诉的黑恶案件,均依法提出处置意见。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化瓦解犯罪同盟作用,在办理王某等16人涉黑案中,先后促使11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依法发出促进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9份。办理的邓某等8人涉黑案、王某等16人涉黑案分别被楚天都市报、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扫黑除恶工作获上级院肯定。
  
  以法治创新服务民营经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进司法认同,绘就护航民企发展最大“同心圆”。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4人、起诉39人。践行“少捕慎诉”司法办案理念,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不批捕6人、不起诉8人,能判缓刑的依法提出缓刑量刑建议,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如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危险驾驶案时,积极赴企业开展复核工作,调取营业情况、复工复产情况及购销合同等资料,综合考量后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
  二、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共监督立案6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漏犯3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件次。对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2人、不起诉29人。

  积极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4件。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31件,向社区矫正部门发出纠违通知书26份,监督收监执行3人。持续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7件。 

 

 

  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适当惩戒和教育保护,依法批捕4人、决定逮捕4人、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1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12人、起诉11人。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规定,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教育局等10余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建立工作机制,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50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审查,暂未发现风险人员。办理段某猥亵儿童案中,在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的同时,建议法院在其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相关职业,法院采纳。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办案中注重对案件成因及特点的分析,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将“法治进校园”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相结合,院领导带头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入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今年来,在老河口市一中、高级中学等学校开展法治巡讲近20场次,6000余名师生参与。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严惩腐败犯罪,严格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监察法,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认真履行侦查办案职能,积极配合襄阳市检察院对1名司法工作人员帮助涉黑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
  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对认为裁判正确的8起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和解等途径,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民事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4件。认真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件。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积极履行保护公益职责。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提起诉讼6件。助力汉江禁捕退捕,在办理李某父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时,以案为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邀请市政府领导和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代表委员、行政执法人员、渔民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二被告人现场增殖放流,向公众赔礼道歉。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采用,被襄阳日报等纸媒,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频等网媒转发报道。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积极研究办理驻老河口省、市代表委员在“两会”上的提案,院领导带队走访辖区内14名省、市代表委员,实现答复全覆盖。积极打造“阳光检察”,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92条,公开法律文书175份,公开率达100%,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6件,开展公开听证39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93件次。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审判环节律师阅卷开辟“绿色通道”,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市两级检察院同步采编。主动适应“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发布微博4908条、微信249期、今日头条505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经验做法先后被襄阳日报专版报道。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68件206人,适用案件占比82.35%;提出量刑建议168件,法院采纳率为97.02%。在襄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我院围绕如何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做经验交流发言;年中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专项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调整优化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健全新型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一件刑事案件由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落实领导办案要求,7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85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适应智慧检务新要求,加快推进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接访和检察工作专网等“三远一网”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智能语音云平台、电子阅览室等支持体系,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坚持“少退查、少延期”,有效降低“案­件比”。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办案等情况,认真审查案件中有无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进落实情况。严把案件质量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2件,开展流程监控340件,编发流程监控通报15期,流程监控典型案例被湖北省检察院采用。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撰写分析报告9篇,以查促改,推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抓实检察人员绩效考评。不断规范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托襄阳市检察院研发的检务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切入点,加强对检察官业绩数据的动态监管,明确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指标,将业绩考评结果作为等级晋升依据。积极参与襄阳市检察院刑事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质量控制系统研发工作,获襄阳市检察院好评。
  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两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红色教育等活动。借助“学习强国”、中检网院等,组织开展党员学习。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并严格落实带头讲党课等制度,累计上讲台11次。
  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开展的各类检察业务培训,鼓励干警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用足用好“检答网”,实现使用全覆盖。积极争取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支持,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今年来,受襄阳市级以上表彰11人次,其中国家级1人次,省级6人次,5人通过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第一检察部获襄阳市检察院“集体嘉奖”,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大队参与录制的“燃情战疫”的《英雄赞歌》,被高检院警务部评为全国广大司法警察“特别喜爱的革命歌曲”。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两个责任”清单,不断压实责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落实“以案五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问题。加强纪律作风督察,开展各类督查38次,通报并督促整改问题5项。严格贯彻执行过问、插手、干预办案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度未发生违纪违法。
  2021年将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该院将:
  坚定政治自觉,围绕推动老河口“一城两心”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坚定法治自觉,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打造精致的检察产品;
  坚定发展自觉,围绕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推进检察创新;
  坚定担当自觉,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夯实检察根基。
  老河口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讲认真的劲头、以求极致的要求,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新形势下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更高水平的平安老河口建设、“一城两心”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