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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外监督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老河口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

【字号:    】        时间:2017-09-08      

   本网讯(通讯员 马志豪)“通过翻阅案件卷宗我们对检察官办案的具体过程有了直观认识,这也为我们开展监督提供了原始素材。”人民监督员程晋在参加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时如是说道。 

 

  图为两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现场 

  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受邀人民监督员与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成员,随机抽取25件2017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卷严格依照评查标准,围绕事实认定、办案程序、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涉案款物管理、强制措施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阅卷审查,并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和案件评查报告。评查过程,共发现法律文书不规范、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讯问笔录存在错漏等问题16个。人民监督员提出了监督意见,希望我院切实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对上述问题,我院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并组织全院各部门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图为两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现场 

  今年以来,我通过“四个强化”,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发展,实现内外监督并举,提高了司法办案质量。 

  一是强化源头跟踪机制。每月30日对全院各业务部门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发现由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十一种情形案件立即展开组织监督,对除了“拟不起诉、拟撤案、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其他八种情形重点监督,有效防止“漏告知”和“漏案”现象。 

  二是强化工作督查机制。院制定实施人民监督员工作督查制度,规定凡在重大案件信访接待、检察长接待日、大接访、专题教育民主测评、年终绩效考评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均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邀请辖区内人民监督员参与,定期向辖区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将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 

  三是强化日常服务机制。院主动邀请辖区人民监督员到院考察,使人民监督员熟悉相关检察业务知识;定期向人民监督员赠送《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检察工作专刊,丰富人民监督员的法律知识;收集并整理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度、报告,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资料,供人民监督员查阅,为人民监督员提供周全的服务保障。 

  是实行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机制适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全院检察工作情况以及重大活动,定期通报对职务犯罪立案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查封、扣押涉案款物处理工作台账,供人民监督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