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包青正)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在张集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组织了当地基层干部及附近群众进行旁听。
庭审结束后,一名群众感慨地说:“这还是第一次参加旁听庭审,通过检察官的法律阐释,我认识到枪支的潜在危险是何其巨大。我们不仅要将这些身边的案事例铭记于心,更要积极传播给那些未能亲临现场的亲朋好友,让更多人明白,守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
“枪支具有高度危险性,是我国严格管控的违禁品。任何个人私自制造、买卖、运输、持有枪支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枪支对社会治安、人身安全均构成巨大威胁,社会危害性较大。”公诉人在庭审中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并提醒旁听群众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用途,都不能私自制造、买卖或者持有枪支,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我在此郑重地表达我深深的悔意和最为诚挚的道歉。通过这段时间的反思与自省,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自愿认罪认罚……通过检察官的教育和引导,我充分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一定好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庭审现场,被告人忏悔道。
下一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到村、社区、田间地头,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不断拉近“普法”与基层群众的距离,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