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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和医疗费有着落了

【字号:    】        时间:2023-08-16      

     

  本网讯(通讯员 朱媛媛 祁翔)“抚养费拿到手了,孩子的医药费也有了着落,检察官还为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生活更有了希望,谢谢你们!”日前,老河口市检察院未检、控申部门联合关工委回访看望该院办理的一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未成年当事人小花时,小花的父亲感激地说道。
  今年5月,小花的父亲来到老河口市检察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够向小花的母亲索要抚养费及今后的治疗费用。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小花的父母于多年前协议离婚,约定小花由父亲一人抚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3年前小花被确诊身患重病,前后花费20余万元的治疗费用并需要终身服药,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仅靠小花父亲一人已无力负担。
  为切实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同步开展司法救助。同时,为减少父母因养育问题上法庭对孩子心理的影响,该院适时对小花开展心理疏导,充分尊重小花的意愿,多次与其父母沟通,促使双方互谅互解。
  针对案件中小花超出协议部分的合理要求与其母亲之间存在的争议问题,该院融合法理情对其释法说理,向小花母亲宣讲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并出示了小花在病床上写的信,以及小花发的短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站在共同关爱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理性平和的解决问题。小花母亲看到信件及短信后泪流满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该院联合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教养责任,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案结了,小花的境况始终牵动着检察官的心。日前,该院联合关工委一起走访看望小花,为即将入学初中的小花送去学习、生活用品,与其深入交流并跟进开展心理疏导。依托该院与市委政法委等十单位联合制发的《老河口市涉案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协作联动工作办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函,携手各方力量对小花开展综合救助。
  “看着小花脸上渐渐泛起的笑容,我们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稍稍落下。让每一个孩子都成长的更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办案检察官朱媛媛说道。老河口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能动履职,深化部门联动,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共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今年以来,联合多部门综合救助困境儿童4名,通过民事支持起诉依法维护5名儿童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