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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联合开展检察监督 为未成年人迷途引航

【字号:    】        时间:2022-04-29      

  本网讯(通讯员 郑好 朱媛媛)“看见朋友进了看守所,他父母痛哭的样子真是太让人难受了,我真后悔一时冲动,给自己的人生带来这样一段阴霾...”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小王聊到这里,双手紧握眉头紧锁,两眼泛着泪花。


  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以预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为重点,积极开展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该院第三检察部联合未检部门,主动加强与公安局、司法局的联系沟通,建立常态工作联系,仔细摸清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底数,走访了未成年在矫人员所在的司法所,深入了解他们的学习、就业状况以及矫正成果,并鼓励他们走向新的生活。 
  社矫人员小李、小王(化名)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缓刑三年,小杨(化名)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缓刑五个月,三人现于酂阳司法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该院干警通过与三人座谈、查阅入解矫档案、询问工作人员了解日常管理情况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全面摸底,重点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了考察,充分了解矫正的状况、未成年人思想状况以及就学就业融入情况。
    
  本次检察监督活动湖北文理学院司法社工全程参与,分别约谈了未成年社矫对象,掌握他们的行动轨迹、学习改造及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出风险评估,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疏导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并与社区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切合实际的个案帮教措施。 

  “希望你们深刻吸取犯罪教训,珍惜这次的社区矫正机会,知法守法迷途知返,远离不良朋友圈,不要辜负家人和社区人员的辛勤付出。”在与未成年社矫对象小李深入恳谈后,该院干警语重心长地说道。小李表示“检察官和社工姐姐的话让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一定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好好表现。”下一步,老河口市检察院将借助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力量,充分履行刑事执行监督检察职能,推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各项措施任务和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助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