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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聚谋推进,共谱协奏曲——老河口市轻罪治理暨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全流程适用工作推进会召开

【字号:    】        时间:2024-08-16      

  本网讯(通讯员 米雪)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升轻罪治理成效,8月13日,老河口市轻罪治理暨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全流程适用工作推进会在市委政法委召开。
  老河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章新,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文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冯春风出席,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参加。
  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沙涛对《关于在全市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社会公益服务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的制定思路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工作办法》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环节、检察环节以及审判环节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的适用情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上述案件中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的工作流程;社会公益服务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
  会上,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侦查环节、检察环节、审判环节工作推进情况发言,介绍了相关做法、典型案例和下步打算。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章新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全流程适用的重要意义。开展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全流程适用工作,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助力轻罪治理的善策良方。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对轻罪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持续夯实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全流程适用的实践基础。老河口市率先探索的“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和统筹下,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共同探索公益服务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共同会签《工作办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继续夯实已有的工作基础,把握好优势,努力做好老河口轻罪治理社会公益服务品牌的打磨与推广。
  三是要稳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全流程适用的工作进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公检法多维施策,推动形成快捷高效的轻罪治理协作体系。明确职责,强化协作。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协同、多方参与的轻罪治理格局,不断拓展社会公益服务领域与模式。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不断优化运行程序,在推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助力打造更具辨识度的基层社会治理品牌。
  据了解,在襄阳市检察院指导、老河口市委政法委支持下,老河口检察院自2021年3月率先探索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2023年12月以来,老河口检察院相继与公安、法院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环节、审判环节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协作配合、实践运用,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部门协作、全流程适用日渐成熟。在老河口市委政法委统筹下,政法相关单位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出台《工作办法》,为政法机关开展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