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玉婷 周亚茹)11月9日,老河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走进襄阳市电视台,参加“政法心向党·护航新征程”襄阳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特别节目。简乐伟在节目中介绍了由襄阳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创新的“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好‘相对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
据介绍,2021年3月以来,老河口市检察院在襄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开始试点探索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轻罪人员回归社会的社会治理难题,随后该项工作得到襄阳市委政法委的支持和肯定,"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在襄阳市全域推进,为襄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的创建贡献了检察力量。
立足犯罪结构变化形势,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
“感谢检察院给了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的公益服务还得到了村里的认可。”2021年6月,蒋氏叔侄在老河口市仙人渡镇汉江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蒋氏叔侄在参与完成80小时的禁渔巡河、普法宣传等公益服务后,村委会为他们送来“巡河禁捕模范公民”证书,蒋氏叔侄发出深深的感慨。
“他们的行为虽然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符合‘社会公益服务’的适用标准。”简乐伟说。
简乐伟介绍,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重罪占比不断减少,轻罪占比逐年升高。超过85%的案件都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相对不起诉的轻罪案件。
相对不起诉不等于免责。简乐伟表示,在此类案件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是让轻微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解决相对不起诉人数增多带来的社会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以相对柔性的方式进行引导教育,给当事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汇聚基层社会治理强大合力,变“独角戏”为交响乐
“要形成一个标准规范、流程清晰的工作机制,离不开各部门的思想交融和党委政府的共同推进。” 在襄阳市检察机关召开的全市推进会上简乐伟如是说道。
结合老河口市检察院探索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襄阳市检察院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通过政法委统筹协调,检察机关牵头落实,形成了由乡镇政法办、街道平安办具体安排,村(社区)、派出所、警务平台、司法所日常管理,最后由检察官根据公益服务的听证结果,作出是否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工作闭环。2021年12月,该项工作正式在襄阳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
“相关人员到了村、社区,既要通过公益服务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又要切实为接收单位增加有效的工作力量。这项探索逐步得到了社区的认可,同时有了这些流程规范以及评价体系,让管理与监督变得更加具体、便捷。”简乐伟说。
释放司法善意,能动履职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我们通过释放司法善意,让轻微犯罪的嫌疑人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从而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简乐伟说道。
整改前 整改后
2022年5月,老河口市某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朱某为了避免樱桃被鸟啄食,在樱桃园周围架设了十几张粘网,导致一些野生鸟类死亡。检察官在实地了解案情时,朱某说:“我只是想防鸟儿吃樱桃,没想到犯了非法狩猎罪。唉!”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并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站在朱某的角度耐心引导,帮助他寻找解决方案:购买了合规的防鸟网、架杆等材料,建设了10余亩大棚。今年,朱某的种植园不仅防了鸟,而且较之前增收了近20万元。他还种了1000多棵树,既弥补了损害的生态,又为周边村庄添了绿。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将心比心,是我们每一位检察官的应有之义。能动履职,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将‘小案’办出大效果,更好地维护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更是我们肩上的责任。”襄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爽说道。
三年来,襄阳各县市区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开展社会公益服务近15万小时,顺利回归了社会,极大地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也为当地社区节约了治理成本。这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和推广,并被确定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