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办案检察官再次对案件当事人强调了汉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告诫案件当事人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此次修复生态活动不断带动身边家人朋友懂法守法,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汉江禁渔期宣传都知道,但还是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底线,害了自己,还破坏了汉江水域渔业资源,后悔不已,通过此事自己也吸取了教训,也望这次增殖放流能够让更多人了解到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提高汉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犯罪嫌疑人刘某悔悟到。
参加活动的人民监督员代表深有感触地说道:“检察院在办案中不仅注重打击犯罪,更加注重治理,通过集中放流为公众带来了一场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宣教。在今天的活动中,我感受到大家为汉江流域公益守护的不懈努力,希望各方都能继续通力协作,为保护汉江水生态环境不断发力。”
“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老河口市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地笼网”、“电毒炸”等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的同时,充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案件当事人,通过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措施,让非法捕捞人员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成为“修复者”、“守护者”,以案释法,实现“惩治、教育、预防、治理”多赢效果。
下一步,老河口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处理与修复生态环境治理齐推进,以高质效办案助力汉江流域综合治理,不断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共护汉江流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持续健康发展。